我国是知识产权大国,但专利运用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样明显。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高校和科研院所“重申请、轻运用”的问题较为突出,专利“沉睡”与“流失”现象并存。
马一德认为,这一点尤其针对国有科研体系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而言。因为对于市场主体来说,其可以直接参与竞争,是否转化反而可以成为高质量和低质量专利的鉴别机制;但对于高校、科研院所来说,如何打通“产学研”的通道来连接市场则成了实在的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17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超5成高校和科研单位专利权人科技成果转化率在10%以下。马一德分析,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障碍就是国有资产的处置权问题。
现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国有事业单位改制、合并、分立、清算、投资、转让、置换、拍卖涉及知识产权的,应当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马一德说,基于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忧虑,同时又缺乏自主实施、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一系列限制也导致国有科研体系下知识产权的沉睡与荒废。
为了解决专利运用能力不足的问题,地方政府层面进行了探索性改革,例如《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即“京校十条”)就是改革成果之一。马一德认为,草案明确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处置权,起到了立法为改革引领和保障的作用。
在马一德看来,要激发实践中运用转化的活力,一方面,有赖于对事业单位管理的配套机制改革;另一方面,需要在地方政府层面进一步探索单位如何进行处置以及如何与发明人分享创新收益。目前出现的四川“职务发明混合所有制”等改革模式,值得进一步探索和完善。